(1)入住人员须有担保人,并提供入住人员身份证及担保人身份证,便于档案管理。
(2)入住时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单(含肝功能和五项指标化验单),或在本院体检,无传染性疾病方可入住。
(3)担保人要将老人详细情况告知院方,有精神病史、自杀和伤害他人行为者,院方拒收,如担保人隐瞒病情,老人在入住期间出现自杀、自伤和伤害他人所造成的后果,由担保人负责。
(4)入住时需要带自用的日用品和换洗衣物。
(5)入住时需要缴纳伍仟元医疗备用金,出院时返还。
(6)入住时生活日用品自带。
(7)入住协议终止后,须将押金单、协议带来,由楼层负责人开具出院证明,再清点物品、结清费用,办理出院手续,值班人员为您送行,恭请您留下宝贵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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